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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9日,东莞市一学校学生趴桌午休收费一事引发热议,当地有关部门回复收费合理。当日奔流新闻记者获悉,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、东莞市财政局、东莞市教育局三部门在今年3月下发文件,明确“无固定床位的每生每天 2 元”。
奔流新闻此前报道,近日,广东东莞一所民办学校老师发信息“各位家长好,学生午休方式有三种:趴睡(每生每期200元);教室午休垫躺平(每生每期360元);午休室床位(每生每期680元)……”该信息引发网友热议。
奔流新闻记者了解到,该信息是东莞市虎门捷胜学校一老师发布。8月29日上午,该校工作人员回应奔流新闻记者,信息属实,今年3月经过当地教育和发改部门批准。“收费是课后老师的看管费用,每天两元,自愿缴纳。”
奔流新闻记者随后致电东莞市发改局,价格科工作人员称收费合理,是经过政府批准,趴桌收费主要考虑到课后老师的加班工资。
当天,奔流新闻记者获取的一份文件显示,今年3月21日,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、东莞市财政局、东莞市教育局三部门下发《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》,称由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,可作为服务性收费项目收取课后服务费;通过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课后服务,可作为代收费项目收取费用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予以减免收费。
《通知》明确了在校午休服务标准:无固定床位的每生每天 2 元;无固定床位躺平的(包括带平躺功能课桌椅、使用被垫等)每生每天3元;有固定床位的每生每天5元。
《通知》指出,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。民办义务阶段学校在上一年度已免费开展的课后服务项目,视为课后服务费用已纳入学校办学成本,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。
“本通知自 2023年春季学期起施行,有效期截止到 2028 年1月 31 日。”《通知》在最后标明,“本规范性文件已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。”
29日下午,奔流新闻记者拨通东莞政务热线,工作人员表示有关部门已经到涉事学校对趴桌收费一事现场调查。
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张鹏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