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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义网扬州7月3日电(通讯员纪钧宝 杜慧子)货车车主“买短跑长”,采用短程卡结算长途行程的方式,逃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用终获刑。近日,经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一例偷逃高速通行费案宣判,货车司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。
张某是一名从事长途运输的大货车司机,其名下共有2辆黄牌五轴货车,本可靠本事安安生生过日子,但却动起了歪脑筋。从2021年4月起至10月,张某与雇佣的3名司机驾车长期往返沪扬高速送货,从同行那学会了“买短跑长”的逃费伎俩,采用短程卡结算长途行程的方式,逃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用,共累计套卡近200次,恶意偷逃高速费用近9万元。
2021年10月7日,张某驾驶上海牌照半挂车驶入了S49新扬高速刘集收费站,正准备缴费,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现了问题:系统中显示该车从S28蒋王收费站驶入高速,到达刘集收费站,仅仅十几公里路程。而该车在高速上行驶的时间,显示为14个小时。从蒋王收费站到刘集收费站,中间没有高速服务区供该车司机休息,为什么会行驶这么久?
工作人员当即对车辆情况进行了核查,并上报公司。公司稽查人员查明:当天,该车共逃费1000多元,而短短半年左右的时间,它已同样操作了100余次,共逃费5万余元。该车在当天凌晨一点从蒋王收费站领卡进入高速,在上海亭林镇收费站下高速时,却用前一天在上海新四平东南环收费站领的卡结算,怀疑司机张某存在恶意逃费行为。稽查人员随即向辖区公安机关报案。
很快,公安机关、公路部门介入调查,发现这张某名下一共两辆货车。另一辆车也已经逃费70次,共3万余元。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,张某当天从蒋王收费站领卡后,在上海出收费站时故意走ETC通道结算,截留该卡。返回扬州后,再用截留的卡在刘集收费站结算,这样偷逃不少高速通行费用。
移送审查起诉后,该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。
[责任编辑:何慧敏]